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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7高职单招考试一类及对口建筑类考试实施方案

2017-03-08

六、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于3月13日—3月17日向报考院校(只能向一所院校)申请免试,免试入学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报考院校负责。各报考院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录取院校负责本校免试录取考生的备案工作。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17:00,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一类(按对口建筑类高考报名的考生登录系统后将直接跳转到缴费界面),向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缴纳报考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免试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