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点设置
按照便于考生参加考试的原则,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
第一考点:面向保定、秦皇岛、唐山、承德、张家口、廊坊、定州等地考生,考点设在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第二考点:面向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辛集、沧州(含华北石油)等地考生,考点设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是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各考点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七、志愿填报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方式,不允许考生跨考试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每个志愿录取时,考生电子档案将同时投给志愿所填报的每所院校,由院校审核提出拟录取意向,省教育考试院再根据拟录考生排序成绩及志愿确定录取院校。专业由录取院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