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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7高职单招考试九类及对口财经类联考实施方案

2017-03-08

八、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招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九、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招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招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联系方式

2017年财经商贸大类单招联考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hbiibe.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特别提示:关于财经商贸类专业单招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biibe.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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