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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办详解2014高招十大变化

编辑:

2014-04-25

【变化8】

高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

以后,决定高校招生的不仅有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也有发言权。

河南省今年首次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不少高校都设有招生委员会,但绝大多数由校领导及行政人员组成,教师成员较少,学生及校友代表则几乎没有。

【变化9】

高校招生组不能签预录取协议

为了抢生源,不少高校会在报志愿前,向考生承诺录取后可享受优先选专业等优惠。

今年河南省规定,严禁高校及驻各地招生宣传组(人员)以建立高校生源基地、换取自主选拔录取校荐名额等为借口恶意抢夺生源,向中学及考生或家长索取或收受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等。严禁高校驻各地招生宣传组(人员)向考生或家长承诺照顾录取、签订预录取协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变化10】

录取通知书要校长签发

以后,学生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将不仅有高校的校章,还有校长签字。这也是教育部的规定,为了让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更规范、更有意义。

河南省规定,高校根据省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签发人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有关入学报到须知和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陈大琪介绍,各高校将本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随招生计划一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全省汇总后将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门户网站上公布。

河南省招办详解高招十大变化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大家冲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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