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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8
第五章奖励及资助
第二十四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第二十六条奖(助)学金(受奖面30%):一等5%,4000元/生?年;二等10%,3000元/生?年;三等15%,15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文学、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成就,学校给予100~5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最高8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第二十九条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150-180元/月的报酬,补充生活、学习费用。
第三十条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第三十一条绿色通道:学校采取“绿色通道”办法,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河南城建学院昭德助学基金”、“树仁励志奖学金”、“常绿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学生。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三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学费标准:本科文史类专业每年每生3400元,理工类专业每年每生为37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每生5700元;
专科理工类专业每年每生36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每生5600元。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以省发改委下发文件为准,每年每生暂收16000元;专科专业每年每生12000元。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收费为20000元/生,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同等学生标准收取。
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教材费:按学年预收,学年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中第一学年本科500元/生,专升本、专科400元/生。体检费每生30元。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方式:0375-2089092,传真:0375-2089092
学校网址:http://www.hncj.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标签:河南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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