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7-18
八、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商丘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商丘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还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资助措施;并且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2、邮 编:476000
3、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167999
4、网 址:http://www.squ.net.cn
5、E-mail:sq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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