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6-21
六、体能测试
根据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关于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试行体能测试的通知》(军训校〔2016〕44号),今年我省将结合面试体检同步试行体能测试。参照军人体能标准和高中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耐力、速度和协调性等身体素质进行测试。男子项目为:5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50米,8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具体试行标准见附件3)。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下载地址同《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见附件4),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粘贴个人1寸照片),于体检面试当日下午参加体能测试。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当于6月28日前向县级人民武装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在中学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做好补考准备,各军分区(警备区)收集后于6月29日前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未进行体能测试的,集中于7月4日在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进行补考。试行期间,体能测试成绩仅做参考,不做为录取依据。无故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军队院校录取工作。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军队院校直接与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联系。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招收国防生高校调剂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剩余的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录取过程中,军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的同时,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投档数据库。军队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录取考生名册需加盖省招生办公室印章。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八、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军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政治复查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军队院校青年学生学员转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实施办法》(参联〔2010〕2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取消入学资格,军队院校要于10月10日前通知新生所在地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格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原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参动〔2006〕153号)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对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以向所在地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九、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后新的职能分工,省军区系统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在本单位党委、首长领导和上级训练部门指导下,由训练部门牵头负责,会同干部、兵员及相关业务部门承办。各级要充分认清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面临的新形势和提高招生质量的新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厘清工作任务、理顺工作关系,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军分区(警备区)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法手段,统筹利用军地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国防的责任意识,使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及时掌握招生资讯,为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志愿提供准确、及时、权威的政策信息。
三是要推进阳光工程。深入实施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招生政策、章程、计划、程序、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将在面试体检现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每天随机抽取考生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检查面试体检工作。同时,成立由军队院校、省招生办公室、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考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考生权益申诉复议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
四是要强化纪律监督。坚持把严肃招生纪律、纯正招生风气作为检验今年两项重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抓手,强化依法招生观念,加强招生全程监督。对考生及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按程序按规定有效妥善处理。省军区将抽调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招生督查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军队院校招生咨询电话:0371-816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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