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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解读河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

编辑:sx_qiyan

2016-08-25

河南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23日对外公布。为帮助广大学生和群众理解《方案》的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就其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现就河南高考改革实施方案解读为大家整理如下~

据了解,8月12日,河南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8月20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学考办法》)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标志着该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河南省教育厅现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1.河南省《方案》是怎么产生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位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备受社会关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其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主要是评价标准、选拔方式、入学渠道相对单一,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日益凸显,难以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大班额、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考试舞弊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教育公平和教育形象。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颁布实施,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了系统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要求。国务院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风向标”,牵一发而动全身,敏感而又复杂,对于河南这样一个发展任务重、考生数量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明显不足的大省来说,改革难度更为突出,制定好《方案》显得尤其重要。省委、省政府对这项改革高度重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将这一涉及国计民生的改革列为省重大改革事项,重点研究、重点部署、重点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询问和了解情况,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徐济超副省长专题听取汇报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协调《方案》的重要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教育厅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立足省情教情,坚持问题导向,借鉴试点省市的经验,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市县教育部门、高校和高中阶段学校以及教育专家等各方面意见,充分评估论证,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如期完成了《方案》的起草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的审议和教育部的备案。

2.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我省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就是立足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革的价值取向,着眼于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3.这次改革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遵循四条基本原则:一是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健全评价机制,提高选拔水平。把健全和完善多元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支撑点,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取消文理分科,统筹人才培养规律与考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增加考生的选择性,促进科学选才。三是完善规则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考试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四是加强统筹设计,有序稳妥推进。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局进行设计,统筹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合理确定改革的进度和力度,确保改革稳妥实施。

4.这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我省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出台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

5.这次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一是促进我省学生升学机会公平。通过努力增加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大幅减少和严格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等措施,创造条件,积极作为,着力缩小地区、城乡和校际之间招生差距,促进升学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通过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等举措,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同时,为建立更加科学的高校选拔录取机制创造条件。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通过完善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等措施,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志愿填报模式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录取批次全面推行平行志愿投档,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高考生志愿的满意率。加快推进基于考生总成绩、专业志向和学习特长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改革。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考试招生安全,健全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考试联动机制,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法纪教育,全面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维护良好的考试招生秩序。五是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将于2018年秋季开学前向社会公布,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推进基于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改革。

6.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什么特点?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特点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统筹各类教育招生改革。这次改革,涵盖了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乃至继续教育的考试招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加公平。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措施,如,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建设,建立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积极争取国家以及相关部委的支持等,更好地保障全省不同受教育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高考招生录取机制更加科学。统一高考招生从单一标准向综合评价转变,强化了高校招生与高中学考的关联度,注重了高校招生对学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换句话说,今后高校招生,既要考两个“三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三科选考科目),也要看三年综合素质表现,着眼打破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突出问题。四是纵向流动的升学渠道更加多样。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现了高校分类招考、部分考生提前分流,减轻了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压力。五是学生的选择权得到更好保障。这次改革,无论是选择什么样的考试方式,还是选定哪些选考科目,都着力扩大学生的选择机会,凸显出选择性教育理念,更好地保障了学生学习和考试的选择权,实现“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引导学生打牢基础、特长发展,从而增强学生的考试自信。

7.近年来在增加河南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措施?

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相继采取了“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等一系列重要措施,缩小区域之间升学差距。省委省政府对扩大我省考生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机会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作为,下大力提高供给能力。一是在每年的省政府主要领导与教育部主要领导的省部会商中,都将增加我省招生计划基数、增加河南学生上大学、上重点大学的机会作为重要议题,重点会商。二是先后实现了我省9所高校与国家7部委的省部共建,推进与高等教育发达地区教育合作机制,加强高校建设和招生合作。三是坚持对外开放带动战略,开展了74个本科高校与境外优质高校的教育项目合作,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美国迈阿密大学合作举办的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今年将主要面向河南开始招生。经过这些努力,自2012年以来,我省高考录取率、本科录取率稳中有升,考生上重点大学的人数逐年增加。

下一步的主要措施:一是按照2015年召开的第二次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启动实施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计划投入31亿元,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加快推进河南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建设,提升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自给能力。二是积极争取部属高校等重点高校扩大在我省的招生数量,采取多种措施、创造条件为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8.如何让河南省更多的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

由于多数农村基础教育水平相对偏低,农村学生考上重点高校的人数相对较少。为改变这一现状,《方案》提出: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部属高校和全国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二是积极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我省参加高招第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按规定比例安排计划,招收农村优秀学生。建立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争取让更多优秀的农村学生不仅有大学上,还能上好大学。

9.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有什么新举措?

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2015年3月12日,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了《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我省减少了7大类高考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了保留加分项目的资格认定和审核程序,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高考公平。《方案》又进一步规定,除全国统一设立的高考加分项目外,不再增设省级高考加分项目,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引导实施素质教育。

10.如何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是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全面打牢成长成才的文化知识基础,避免严重偏科,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措施:一是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对学考的功能进行了新定位,即:学考主要检验学生的学习程度,其成绩既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这是新的变化。二是明确了学考的分类,规定了相应的考试范围。《方案》提出,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科目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范围是国家课程方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考试是在合格性考试科目学习的基础上,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是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内容。三是明确了考试的组织实施,规定了在校学生参加考试的次数。《方案》提出,学考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由省招生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严格实施。《方案》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选考科目安排一次考试,主要是因为:同一科目两次考试的考生对象、考试人数、试题内容都不同,按照学考规定的比例划分成绩等级时,从理论上必然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成绩的公平性很难保证,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做法可资借鉴,同时也考虑到我们这样一个考生大省,考试两次的组织实施、考试安全、命题水平等都面临较大改革风险,从稳妥考虑,经反复论证,《方案》规定了选考科目只考试一次。

《方案》明确,我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学考办法。选考科目确定的时间在合格性考试之后,其等级成绩在高校录取中怎样赋分和使用,将会在后续制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中具体确定。中职学生和社会考生如何参加选考科目考试,《学考办法》已经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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