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4-24
十、附则
48.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高考报名、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贻误时间或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9.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所在中学(报名点)领取考生纸介质档案,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和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高校根据加盖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50.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451号)规定执行。
51.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保送生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52.我省过去的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53.本实施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掌握高考资讯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标签:湖南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