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湖南高考 > 湖南高考资讯

2015湖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编辑:

2015-05-14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湖南省提前批相应科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得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所有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志愿。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八条  自主招生、农村单独计划、武警国防生、内地新疆班、新疆预科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等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的考生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区、市)招生考试网站或学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第二十三条  我校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通讯方式为: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邮编:410006

联系电话:0731-88872168  88872412

传真:0731-88872168   88872412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hunnu.edu.cn

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2015湖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湖南高考资讯栏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