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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四、 招生计划
(一)学院教务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批。
(二)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学院下达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往年计划数量和录取到校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教育厅审核备案。
(三)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招生的分专业科类计划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收费标准及其他
(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的收取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和娄底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按年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和招生简章及录取通知书的入学须知上公布。
(二)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减、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月塘街727号
联系电话:0738-8360973 传真:0738-8360978
邮编:417000 网址:www.ldzy.com
Email:ldzyzsjy@163.com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8日
2016年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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