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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为规范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吉林建筑大学2015高考招生简章、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建筑大学本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国标代码:1019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吉林建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制订的[2000]68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不同,本科专业在3800-6800元/年不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12000-25000元/年之间。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吉林建筑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标签:吉林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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