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吉林高考 > 吉林高考资讯

东北师范大学2016高考招生计划

编辑:

2016-05-08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具体培养及就业政策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鼓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设立助学金、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我校住宿费标准一般为600-1200元/年,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十五条 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校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校址:吉林省长春市(校本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邮编:130117)。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en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nu.edu.cn。

咨询电话:0431-85098500,85687511(传真)。

监察举报受理电话:0431-85098259。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东北师范大学2016高考招生计划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2016吉林高考考试科目一览

2016年吉林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