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吉林高考 > 吉林政策大纲

2016年吉林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sx_liujy

2016-03-04

2016年吉林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已经开始了,具体工作方案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16年招生计划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招生院校名单如下:

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四平职业大学

7.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8.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9.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10.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1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2.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4.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5.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16.长白山职业技术学院

17.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8.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19.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1.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2.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3.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