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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8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见《江苏招生考试》报。
(2)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学院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江苏省考生7门必测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根据各省投档原则调阅档案,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政策。
9、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 学院招生办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相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院。
第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八条 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设有“长望”助学基金,用以资助因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25)58695656
学院网址:http://www.bjxy.c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适用于2015年度本科招生。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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