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5-28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英双语播音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等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16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
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退费办法
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 址:http://www.cucn.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四条 其它:
第十一款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为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否则,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无法录取。
第十二款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款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招生办
二〇一五年四月
2015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标签:江苏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