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高考资讯

2015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章程

编辑:

2015-06-12

6.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 等级,分别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八)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参加当地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

(十)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及我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四条  学校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拟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八条  学校设置总额3000万元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联系方式

第九条  咨询电话:025-58731378、58731387,传真:025-58731333,招办邮箱:zsb@nuist.edu.cn,招生网址:http://zs.nuist.edu.cn,招生咨询QQ群:411163969,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

第十一条  本章程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是由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章程,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相关推荐:

2015南京工程学院高考招生计划、高考招生人数 

2015南京财经大学高考招生计划、高考招生人数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