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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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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9

5、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录取结果公布:(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2)在我校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113的本科专业:5200-7800元/年。(详见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613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前三年18000元/年,第四年学费标准参照澳方大学收费标准。

2、住宿费:

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113的本科专业住宿费1500元/年。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613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前三年住宿费1500元/年,第四年住宿费标准参照澳方大学收费标准。

3、学校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为吸引和鼓励广大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对优秀本科新生予以奖励。学校还设有其它多项校级奖学金、院系级奖学金及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校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25-85811025。

七、信息公开

我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八、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处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811852

传真:025-85811161

邮箱:zsb@njutcm.edu.cn

网址:http://zs.nj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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