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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9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等奖学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订单企业与合作共建单位提供助学款等多项助学措施,最高可达100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
学院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给予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学费补助。
四、就业与升学
学院与300多家中外知名企业保持长期校企合作关系,在江苏省率先实施“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培养面广、量大。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能同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学院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率高、就业对口率高、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具体专业详细收费标准敬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
六、其他
1. 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注册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标签:江苏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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