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高考资讯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3-31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16 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1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请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报名网站:http://add.njnu.edu.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6年4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邮编:210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体如下: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生成)。

2.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年级位次汇总表(须经中学且公示无异议),以及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汇总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自我评价、个性特长、报考专业的认知,学业与职业生涯规划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个人亲笔书写,题材不限,不得使用复印件)。

4.学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可提供高中阶段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学科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及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奖项情况。所在中学也可如实提供学生在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的写实性材料。上述材料须经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六、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专家在审核报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对于综合素质的优势证明材料及中学的推荐理由等,择优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最终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超过200名。

初审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二)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http://add.njnu.edu.cn)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缴纳测试费共计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用A4纸打印《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确认表》,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签名,此表将作为考生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三)考核安排

我校定于6月12日进行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考核。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携带《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确认表》、本人身份证于6月11日上午9:00-12:00到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办理面试报到手续。具体考核事项如下:

1.对于自愿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的考生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分为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两类。

(四)合格资格认定

综合评价合格考生的资格认定将分文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我校综合评价计划数的2倍比例确定。若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220%,则面试合格人数控制在面试人数的90%以内。

(五)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拟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