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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中单招章程

编辑:sx_liujy

2017-10-14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自主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2017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中单招章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科学合理的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在招生过程中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提前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目前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否则提前招生报名无效。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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