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江苏高考 > 江苏高考资讯

江苏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编辑:

2017-04-11

十一、本方案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加分项目

说明:同类型(学科)获奖计最高分,不同类型(学科)可累计。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