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6-07-02
学生入校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大专(高职)文凭。具体请看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三、办学性质: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四、颁发文凭:学生入校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的大专(高职)文凭。
五、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六、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考生进档后,按高分到低分和志愿结合的方式确定考生专业(可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3.我院各专业无选科要求,文、理、三校生兼收;
4.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我院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身体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执行。
七、专业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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