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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精神,东北大学发布2015年东北大学高考招生章程,2015年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考类别及招生专业
报考类别 | 招生专业 |
A.信息类 | 信息安全、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
B.人文与社科类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哲学 |
C.外语类 | 英语、日语、俄语、德语 |
信息类招生专业限理工类考生报考,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招生专业限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可选择信息类、人文与社科类、外语类其中一类报名,不得兼报。
二、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完成2015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报考类别 | 报名条件 |
A.信息类 | 1.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科技创新等竞赛的获奖考生; |
B.人文与社科类 | 1.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的考生; |
C.外语类 | 1.参加省级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考生; |
四、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我校寄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3月1日-31日。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为3月31日。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在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上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亲自签名并直接单独寄送到我校,不得随考生报名申请材料寄送。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公布。
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和省级赛区一等奖的考生,优先获得初审合格资格。
2.办理考试手续
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3.考核
初审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和笔试。考核为学科特长基础和创新潜质考察,主要考察平时积累,无需刻意准备。
考核时间为6月13日,地点在东北大学校内。
4.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公示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和等级。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标签:辽宁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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