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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5-13

精品学习网小编整理了2016年中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考生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办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5+3”一体化培养专业学制为8年,本科各专业学制分别为5年和4年(具体见专业设置说明)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7年;学制为8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10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 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74299平方米(约合2061.4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2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3.11平方米;生师比 18.52;专任教师125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8.6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93%;教学 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598.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100元;图书119.566万册;生均图书43.6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在制定分专业计划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我校制定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和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和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3.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实验班)专业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入学后测试英语成绩,如不符合要求调整至相应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全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071001

  生物科学

  4

  理工

  理学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4

  理工

  工学

  

  100201K

  临床医学

  8

  理工

  医学

  (“5+3”一体化)

  100201K

  临床医学

  5

  理工

  医学

  (实验班)

  100201K

  临床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5TK

  精神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207TK

  儿科学

  8

  理工

  医学

  (“5+3”一体化)

  100207TK

  儿科学

  5

  理工

  医学

  

  100301K

  口腔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401K

  预防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0701

  药学

  4

  理工

  理学

  

  100703TK

  临床药学

  5

  理工

  理学

  

  100901K

  法医学

  5

  理工

  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

  理工

  理学

  

  101101

  护理学

  4

  理工

  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理工

  管理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0710H

  生物科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

  4

  理工

  理学

  

  1007H

  药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药物制剂)

  4

  理工

  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5+3”一体化制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

临 床医学(实验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按学校规定,符合临床医学(实验班)推荐免试研究生标准者,经 本人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可以继续进行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习,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术 学位或硕士学术学位。

本科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将获得双方大学颁发的证书。中国医科大学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和理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颁发贝 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该学位证书与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在英国国内所颁发的证书一致,并获得英国相关机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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