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15
五、收、退费等说明
我院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规定标准收费。除自动化专业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以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各专业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6人间)、1200元(4人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专项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等。我院可以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我院2016年在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我院2016年 根据招生省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 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院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七、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417-3555556 3555550
传 真:0417-3555550
网 站:http://zsjy.yku.edu.cn/zs/
电子邮箱:yklgzsgzc@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政编码:115014
营口理工学院
2016年营口理工学院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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