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16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学校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
机 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轨道交通 信号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工商管 理、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日语和英语等本科专业14000元/年、人;
产品设计和动画两个本科专业16000元/年、人;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应用日语、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高职(专科)专业13000元/年、人。
住宿费:每年1100元/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人;
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成立大连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规定,认真做好2016年招生各项工作。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 院校志愿及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我校2016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 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 考生档案;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6.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7.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8.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9.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办法为: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按综合 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公部门:大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网址:http://www.dist.edu.cn
邮政编码:116052
咨询电话:(0411)86245070、86245075、86245076
招生办微博:http://t.qq.com/dist-zhaoshengban
传 真:(0411)86245075
大连科技学院2016高考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助考生报考,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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