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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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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保险(医疗保险实物)、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为4500元/年,其他专业为5000元/年。住宿费为1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国家助学金为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中职升高职录取批次,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全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电 话:024-89800928、89829368

网 址:http://www.lnyyzy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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