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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考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5-16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2015年沈阳校区招生的各专业学费为3300元/年,阜新校区招生的各专业学费为3000元/年。住宿费600元/人/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校内奖学金额度: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人/年。

4.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照语数外总和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依次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lnnc.edu.cn/

沈阳校区: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4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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