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uanfj
2011-03-24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雨中童真
丛维熙
雨很活泼,很浪漫,也很有诗意。但是,大概只有真心热爱大自然、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才会发现其中的美妙吧。
儿时最爱看雨,觉得它神秘莫测。家乡的老人说,天上有一条银河,雨是银河决了堤,倾倒下来的天水。还有的老人说,那是老天爷与他媳妇打架时,玉皇娘娘流下来的眼泪。
当时,我虽然不懂科学知识,但也不相信这些民间传说——管它是从哪儿来的,反正下雨能给我快乐。记得儿时每到枯雨的大旱之年,家乡人都要求雨,人人头上戴着一个柳条弯成的帽子,冒着赤日炎热,抬着猪、羊、鸡、鸭,敲锣打鼓地走到河边。在一片祷告声中,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用力将它们抛向河心,以求上苍的老天爷与地下的龙王爷,能体恤大地之焦渴,下一场及时雨。每逢这个时刻,我与许多小伙伴,也要在其中扮演求雨的角色,用童谣向苍天献上一片童真:老天爷/下大雨/蒸了包子往上举/老天爷/别晴天/煮了饺子往上端……
但是老天无言,碧透的蓝天上没有一丝云影……
这是我儿时有关雨的悲情童话。当然,家乡也有大雨滂沱的日子。这是我最为动情的时候。我喜欢在云雨蒙蒙的田野上,木偶般地呆望着林间百鸟在雨幕中疾飞归巢,听夏蝉因落雨而歌声沙哑。自从开始学习古诗,雨在我心中的形象陡然升值,它不仅仅是我的玩伴,而嬗变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一种思绪。记得,当我读到杜牧的《清明》诗章后,乡间的牧童、田野的驿道、小镇湿淋淋的酒幌以及树叶上流淌下来的水珠,都能引起我神秘的幻想。这个雨中美丽的田园画面,曾支配我戴上草帽,冒雨离开家院,在密集斜飞的雨丝中,去寻找那幅恬静而富有诗情的一隅。当然,在家教十分严格的书香家庭,要想雨中上街总要找一个十分确切的理由。爷爷雨天总是要喝上几盅酒的,我说我给爷爷上酒馆里买酒。娘把涂着桐油的雨伞递给我,我却偏偏戴上草帽,提起酒壶便跑出家院。
雨中寻找诗情,实在是一件乐事。虽然我所住的小镇不是杏花村,但街上的酒馆还有那么几家。因而尽管在落雨街道上,没有发现牧童,也没有找到杜牧诗中“牧童遥指杏花村”的画面——我的两只布鞋被积水湿透了,小小草帽覆盖不到的身子,雨水把我淋成了一只落汤鸡,但我并不因此而失意;因为那些雨中的匆匆行者,以及小镇酒馆前悬挂于空中被淋湿了的酒幌,都给了我童心幻觉中的某种满足。
到了酒店,我已成了水人,酒店老掌柜给我的酒壶灌满了烧酒之后,大概是觉得我那水淋淋的样儿有点可怜,顺手抓起一把花生米,塞在我的巴掌里。他探头往天上看了看,对我说:“过一会雨就会停了,你先在这儿吃花生米,不会耽误你爷爷喝酒的。”
听他一说,我连花生米也没吃一粒,就一头扎进雨帘之中——我不愿意等雨停下来,我喜欢在雨中回家。“你……”他在后边朝我喊着,“你会淋出病来的。”
我理解他的好心,但是他不理解我的那颗童心。他哪里知道我的心田里,深藏着在雨中求索的秘密?那是古人杜牧,赐给我的一个雨中的情梦,那诗中的意境如同勾魂一般,让我走进雨幕,被淋成了一个小小的水鬼!
多少年过去了,每逢潇潇春雨飞落人间时,那逝水流年的童真往事,便出现在密集的雨丝之中。
1.作者在文章的第三段为什么用较多笔墨写了家乡人求雨这一情节?
2.“雨中寻找诗情,实在是一件乐事”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二、(2010·浙江长征中学)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废墟上的花园
王眉
很久都没有打开窗子了。因为窗外右边那栋大楼正在施工之中,电钻声,钢筋声,轰轰隆隆的搅拌机声不绝于耳,只有紧闭门窗才能阻隔那种嘈杂。但又忍不住每天要向外探头探脑,不单是为了探视那栋高楼又增高了几许?还为了看看窗外楼下那棵大杨树的枝头发芽了没有?绽绿了没有?树下那片空地长出野草了吗?这棵树和树下这点儿地,是这片楼群里唯一的一点绿地。而窗下这片废墟,砖头、铁板狼藉一片,让人焦躁。
两栋高楼之间,只相隔百米左右还要建房,当然受到各方的反对,人总要有生活空间,不能被高楼挤压得没有呼吸的地方。环境是为人类更好地生存而布置的,人类也要按美的原则营建环境。话是这么说,但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问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平常百姓也只能在无奈中叹息几声,该绕着走的还是绕着走,该怎么过日子还得怎么过。好在,中国人要求不高,能活着就行啊!
冬去春来的时候,我见几个民工在拆除废墟,用车拉走了钢筋、铁板、水泥。接着平土,栽上了树和草。左边是几棵松树,中间是藤萝架,右边还种上了一排排月季花。五彩花砖铺成一个似八卦的圆盘样,穿插着还辟出了一条条小路,在花园里到处延伸……不足百米的高楼峡谷中,终于有了一座小小的街心花园。
几场春雨就把小园浇灌得葱绿起来,随着大地的激情,这里的一花一草都在竞放自己的魅力。大自然能在这现代文明的楼群中挤出一个属于自己生命的燃烧季节,为人们重新开启青春与活力的大门,释放生命的渴望和激情,是多么可贵呀!在这春满人间的花园中,生命就像这春草顶破严寒的禁锢,驱走废墟,再临人世间。
有了绿色,就有了生机。寥寥几棵小松,组不成林的阵势,但在久居闹市的人们眼里,这无疑是沙漠中的绿洲了。进入小园,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楼房的逼仄感没有了,烦嚣的施工声听不见了。每天夜色浓时,我独自默默地在曲径通幽的小路上散步,心是沉静的,呼吸的是田园里芬芳的气息。圆盘形状的小池,是用绿、红、白、灰和花色石砖砌成,那中间菱形的紫色,让我想起山泉的清凉,就似享受田野里那自由自在的风;还有树林里那藤萝,那春风吹又生的野草……是啊,小草在身旁伴着,白天紧张的神经都放松了!
小花园自然成了远近楼里人们的休憩之地,大家的呼吸似乎都顺畅了。松树下几位每天准时来甩胳膊的老太太,动作像是约好了的那么齐;脚步迅捷的老教授来来回回地走着;教孩子滑旱冰的母亲,目光里透出温柔。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对年逾花甲的夫妇,他们每天傍晚相携而来,围着花园一圈一圈地走,男的步子有点踉跄,一路上总是磕磕绊绊像是幼儿在学走路。我知道,他是为别人做嫁衣的老编辑,因脑血栓倒在书桌上,几经救治,才从死亡线上折了回来。陪伴的老伴总是一步不离地扶着,他们风雨不误,相扶相依地走着,走着,从枝叶刚刚吐青的树下走过,又从月季花的身边走过,踏过秋风扫起的枯叶,又迎来了雪花的飞翔……步子是一天天地轻快,动作是一天天地和谐,那一摇一晃的两个人,好像在用腿、用腰身诉说着他们才懂的生命历程。我老是在想像,在当年相识的日子里,他们就是这样手拉手走进爱情、走进生活、走进事业的,如今这一切都留在了身后,他们又携手走进生命的暮年。虽然这扇门是通往生命的终结与归宿,但对于他们来说,这却是一个新的开启。看着他们缓缓的步履,我想起这园中春的节拍:鹅黄,嫩绿,深绿,大红……只要有生命,就会有希望。
1.人们青睐花园是因为花园所具有的鲜活的气息,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请依据文中的有关内容,概括能突出花园特点的两个关键词。
2.本文采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来写作者对花园的诸多感受及对生命的深层次的思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第一自然段中写道“忍不住每天要向外探头探脑”,其主要目的是什么?
4.“大自然能在这现代文明的楼群中挤出一个属于自己生命的燃烧季节”的“挤”用得很好,试作简要分析。
5.最后一个自然段的文字着重描写了花园里人们的一些活动,这对表现作品主旨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探究。
专题一散文阅读
第一节分析综合
即学即练
一、1.一方面写出雨对于家乡人的重要;另一方面表现出作者对雨的渴望与喜爱之情,为下文写雨中童真作了铺垫。
2.作用是承前启后(或“过渡”)。这句话既承接了上文作者因为读了杜牧的《清明》而到雨中寻找诗情的情节,又引起了下文对雨中情景的具体描绘。
二、1.绿色芬芳
2.(1)欲扬先抑。(2)可以更好地表现事件发生和我的认识变化的过程的轨迹,反衬花园的美丽和生机;同时也可以有效地吸引读者去读这篇文章。
3.目的有二:一是突出对绿色的渴望; 二是表达对环境的关注。
4.“挤”字用得既形象又有力度,不但点明了要在“楼群”中占据一席之地的艰难状态,而且还表现出大自然顽强的生命力。
5.作品旨在表现人们对改善生活空间的向往和满足。因而描写人的活动一方面可以表明花园给人们的一种满足感和喜悦感,另一方面还能揭示出人类应该按美的原则营建环境的重要意义。
一、(2010·浙江余姚中学)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汉家寨(有删节)
张承志
那是大风景和大地貌汇集的一个点。我从天山大坂上下来,心被四野的宁寂——那充斥天宇六合的恐怖一样的死寂包裹着,听着马蹄声单调地试探着和这静默碰击,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那时,我独自一人,八面十方数百里内只有我一人单骑,向导已经返回了。在那种过于雄大磅礴的荒凉自然之中,我觉得自己渺小得连悲哀都是徒劳。
就这样,走近了汉家寨。
仅仅有一炷烟在怅怅升起,猛然间感到所谓“大漠孤烟直”并没有写出一种残酷。
汉家寨只是几间破泥屋,它坐落在新疆吐鲁番北、天山以南的一片铁灰色的砾石戈壁正中。无植被的枯山像铁渣堆一样,在三个方向汇指着它——三道裸山之间,是三条巨流般的黑戈壁,寸草不生,平平地铺向三个可怕的远方。因此,地图上又标着另一个地名叫三岔口;这个地点在以后我的生涯中总是被我反复回忆,咀嚼吟味,我总是无法忘记它。
仿佛它是我人生的答案。
我走进汉家寨时,天色昏暮了。太阳仍在肆虐,阳光射入眼帘时,一瞬间觉得疼痛。可是,那种将结束的白炽已经变了,汉家寨日落前的炫目白昼中已经有一种寒气存在。
几间破泥屋里,看来住着几户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有了这样一个地名。新疆的汉语地名大多起源久远,汉代以来这里便有中原人屯垦生息,唐宋时又设府置县,使无望的甘陕移民迁到了这种异域。
真是异域——三道巨大空茫的戈壁滩一望无尽,前是无人烟的盐碱低地,后是无植被的红石高山,汉家寨,如一枚被人丢弃的棋子,如一粒生锈的弹丸,孤零零地存在于这巨大得恐怖的大自然中。
三个方向都像可怕的暗示。我只敢张望,再也不敢朝那些入口催动一下马蹄了。
独自伫立在汉家寨下午的阳光里,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直拖向地平线,又黑又长。
三面平坦坦的铁色砾石滩上,都反射着灼烫的亮光,像热带的海面。
默立久了,突然意识到什么。转过头来,左右两座泥屋门口,各有一个人在盯着我。一个是位老汉,一个是七八岁的小女孩。
他们痴痴地盯着我。我猜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外来人了。老少两人都是汉人服饰;一瞬间我明白了,这地方确实叫做汉家寨。
我想了想,指着一道戈壁问道:
——它通到哪里?
老人摇摇头。女孩不眨眼地盯着我。
我又指着另一道:
——这条路呢?
老人只微微摇了一下头,便不动了。女孩还是那么盯住我不眨眼睛。
犹豫了一下,我费劲地指向最后一条戈壁滩。太阳正向那里滑下,白炽得令人无法瞭望。地平线上铁色熔成银色,闪烁着数不清的亮点。
我刚刚指着,还没有开口,那老移民突然钻进了泥屋。
我呆呆地举着手站在原地。
那小姑娘一动不动,她一直凝视着我,不知是为了什么。这女孩穿一件破红花棉袄,污黑的棉絮露在肩上襟上。她的眼睛黑亮——好多年以后,我总觉得那便是我女儿的眼睛。
在那块绝地里,他们究竟怎样生存下来,种什么,吃什么,至今仍是一个谜。但是这不是幻觉也不是神话。汉家寨可以在任何一张好一点的地图上找到。《宋史·高昌传》据使臣王延德旅行记,有“又两日至汉家砦”之语。砦就是寨,都是人坚守的地方。从宋至今,汉家寨至少已经坚守着生存了一千多年了。
独自面对着那三面绝境,我心里想:这里一定还是有一口食可觅,人一定还是能找到一种生存下去的手段。
次日下午,我离开了汉家寨,继续向吐鲁番盆地前行。大地倾斜得更急剧了;笔直的斜面上,几百里铺伸的黑砾石齐齐地晃闪着白光。回首天山,整个南麓都浮升出来了,峥嵘嶙峋,难以言状。俯瞰前方的吐鲁番,蜃气中已经隐约现出了绿洲的轮廓。在如此悲凉严峻的风景中上路,心中涌起一股决绝的气概。
我走下第一道坡坎时,回转身来想再看看汉家寨。它已经被起伏的戈壁滩遮住了一半,只露出泥屋的屋顶窗洞。那无言的老人再也没有出现。我等了一会儿,最后遗憾地离开了。
千年以来,人为着让生命存活曾忍受了多少辛苦,像我这样的人是无法揣测的。我只是隐隐感到了人的坚守,感到了那坚守如这风景一般苍凉广阔。
走过一个转弯处——我知道再也不会有和汉家寨重逢的日子——我激动地勒转马缰。遥遥地,我看见了那堆泥屋的黄褐中,有一个小巧的红艳身影,是那小女孩的破红棉袄。那时的天山已经完全升起于北方,横挡住大陆,冰峰和干沟裸谷相衬映,向着我倾泻般伸延的,是汉家寨那三岔戈壁的万吨铁石。
我强忍住心中的激荡,继续着我的长旅。从那一日我永别了汉家寨。也是从那一日起,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在不知不觉之间,坚守着什么。
1.作者描写了一个“老汉”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作者在文中突出描写他们的用意是什么?
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所谓“大漠孤烟直”并没有写出一种残酷。
(2)但是这不是幻觉也不是神话。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缺憾的长度
钟成才
缺憾,有长度吗?
缺憾的长度是多长呢?普通人家会有这样的经历,某个要紧处要用一寸长的钉子,你搜索家中积累的五金杂件,什么螺丝图钉垫片一大堆,好不容易清出一枚钉子,一试,钉子太长;又探雷似的犁一遍过去,看中一枚,比一比,短了。再地毯式地搜查,在笔筒或书架等平常比较冷清丧失关照的地方勘查出几十枚钉子,结果无一适宜。备用的钉子不算少,合用的就一枚。可是,这一枚就那么难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问题不太大,只好取长就短,凑合着用,但是,一时找不到钳子,只得用钢锯代劳,然而不巧,中途又断了锯条,让你一筹莫展。坚硬的五毫米,够短了,足以让你伤透脑筋。
一杆秤,秤锤与重物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如果秤锤移动五毫米,那么矛盾便立即激化,不可调和。平衡是一种美,缺憾便是短短的五毫米,那么一点点而已。
一点点,接近于忽略不计,用来表示少之又少。五毫米微不足道,但足以造成莫大的悲剧。缺憾似乎是一种意外,不,应当属于必然。也许删除缺憾,也就死了震撼。或许人世间越大的缺憾长度越短。在夜晚,漫步于原野花径,皓月悬空,云丝飘拂,离得很远,很美丽,如果靠得近探看冷宫,遂发现它不过是清寂寒虚止境而已;日间的太阳更远,更美丽,但是,除了夸父逐日,没有谁渴望舍命造访,好让自己靠近它,立刻化作灰烬。极致,有时更接近于虚无缥缈,算不得缺憾,充其量是多情的幻想。能被人感知动人心魄的 大凡是寻常的事物。在艺术方面,缺憾便是常客。长度便是一毫,看得见,摸不着,即所谓添一毫嫌多,减一毫嫌少。一毫,成了美丑的分界,表面上薄如蝉翼,实质上厚似泥墙,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个看似透明的长度,可以促使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呕心沥血为之奋斗终生,也可以引诱科学家废寝忘食迷茫不醒。人类有可能借助科技在星际间旅行,却一定难以利用科技来描述和纠正感觉上存在的似有若无的长度。这是缺憾萦怀不化的魅力所在。
大概,宇宙诞生之时,缺憾也随之降临。没有缺憾,就不存在比较,也无所谓完美。缺憾不讲情面,不可抗拒地存在。面对缺憾,哭不顶用,笑一笑或许能感受缺憾之凄美。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人一生中体味到的缺憾越多,就越接近于领悟到完美,心性就越澄明,慧根就越稳固。历史上,孔子不为诸侯所用而授徒三千,孙膑中奸计而有兵书,司马迁受酷刑而作巨著,李白命途多舛而溢诗情万丈,苏轼仕途不进而开一代宗风,叹惋唏嘘披盖百代,不能说与缺憾毫无关系。这么说来,缺憾并不可怕,她本来就是断臂维纳斯,是未竟的艺术品,是完美的前兆。要相信天无绝人之境,叶吐而燕子归来,花尽而硕果满枝,阴尽预示阳生之必然性。怎见得?南朝的吴均《赠王桂阳》:“松生数寸时,遂为草所没。未见笼云心,谁知负霜骨。”此即滴水映汪洋之态,星火具燎原之势。一种感叹,一种豪气,前景光明。缺憾是探路者,莫非是庄周化蝶的敲门砖?
1.请分别说明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意。
(1)能被人感知动人心魄的大凡是寻常的事物。
(2)缺憾是探路者,莫非是庄周化蝶的敲门砖?
2.读了本文,你认为读者应从文中获得哪些启示?请简述。
第二节鉴赏评价
即学即练
一、1.文中描写了这一老一小对“我”的到来都感到吃惊,都穿着汉人服饰。描写他们的用意:一老一小很具典型性,表现了汉家寨的留存经过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他们坚守生活、坚守生命,坚守汉人血脉的延续,引出“我”对他们生存问题的思考,并为下文赞叹人的“坚守”提供依据。
2.(1)“大漠孤烟直”相比汉家寨并不算残酷,汉家寨真正体现了另一种残酷,即:人的生存环境的险恶。(2)汉家寨人生存千年、延续至今是作者亲眼所见的一个有历史记载的事实。
二、1.(1)人世间越大的缺憾往往长度越短,而长到极致的缺憾与我们距离太远,能触动我们心魄的只会是寻常事物的短小缺憾。(2)缺憾是完美的前兆,是人的境界得以升华的前奏。
2.生活中充满短小缺憾,我们不必害怕它们;而且正因为缺憾短小,才更具备弥补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应将“弥补短小缺憾”,使之变为切实的前进动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骆驼刺·胡杨树·红柳木
王祖远
汽车窗外那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难觅生命的迹象,只有偶尔出现的一蓬蓬骆驼刺、一株株胡杨树和一丛丛红柳木。我心血来潮,给他们封了个绰号,叫抗旱防沙的“戈壁三杰”。
为了揭开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若羌县以东120公里的米兰故城之谜,我从天山南麓的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首府库尔勒起身,沿一路沙尘,把自己交给了一辆全身散了架似的陈旧的老爷汽车。
九月的南疆,天地间干焦欲灼,或许一根火柴足可以把大自然烧为灰烬。这里年降雨量不足3毫米,但蒸发量却超过3 000毫米。在这样一种人类难以想像的环境里,我所敬慕的“戈壁三杰”却依然生存,是它们在我来回1 200里的行程中,不时地在路边闪现,安慰和鼓励着我这位自南国入疆的远游人。
“戈壁三杰”个个可称为大西北的英雄好汉,它们给了大西北一身豪气与阳刚,顽强地表现着高原上的力量和希望,世世代代向人类传递着大自然内心的激情与信息。
别看那些骆驼刺矮趴趴的,但每枝每叶都坚挺地刺向天空,在飞沙走石的狂风之夜也从不低头屈服。骆驼刺遍布大漠戈壁,若是没有这些小生命的存在,缺少了这一抹抹绿色的点缀,大西北会增加更多的一片片的和尚头和招来更多伤感的泪水。
汽车在南疆一段死寂寂的沙地上行驶。车行的左方闪过了上千亩的胡杨林,但早已全部死亡而干枯。高矮错落,几乎望不透哪里是林子的尽头。其中一株高挺伟岸,顶尖微微后仰,两根一样粗细的枝丫分别向左右前方伸出,形成了历史的定格。它在仰天长啸,倾吐悲愤与不平。显而易见,数百千年以前,这里一定进行过一场自然界与历史岁月之间惨烈的旷日持久的大搏斗,最终,在“适者生存”的历史进行曲中,这片胡杨悲壮地倒下了,给大自然留下了一片珍贵的遗迹。站着的,仍然那么英武;即便倒下,依旧保留着自己的尊严。人类从这里看到的是“死亦为鬼雄”的豪迈。遥想若干年前,这片胡杨林曾给无边的沙漠戈壁带来多大一片绿阴!它们头上的枝叶呼唤着云雾,脚下的根系滋生出清泉,紧紧傍在古丝绸路的一侧。西行的驼队在此歇脚,东进的商旅树下炊饮,凡是跋涉丝路在此受过荫护的人谁能忘记那大漠中的绿阴之梦!
然而,我的这次西行考察,印象最深的还数红柳木。
这些红柳,有的一丛只有巴掌那么大,零散地趴伏在平坦的沙地上,如镶嵌在黄褐色古老大漠身上的绿斑,为干焦焦的大地带来一丝生气。稍大一点的,细枝底下便有一堆沙。我远近细看了一下,发现哪里有沙堆,那上面必有一丛红柳,二者之间有着这样一种不可分割的缘分。在有些区域,二者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凝聚与表现。沙向红柳聚拢,红柳又依沙堆成长增高。路经一片望不到边际的沙包,个个圆溜溜的,高一二十米,周长三四十米,上面均有一丛挺直腰杆儿、成了气候的红柳木,二者都是日积月累、点点滴滴长大成型的。它们这种自然而默契的配合,也正是人类在艰苦的生存条件下挣扎奋斗的写照。为了生存,地球上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感叹的奇妙现象。
红柳能在沙漠里繁衍生存,当然也依靠自己的本能与特性。我特意留神了一下:若朝着西南方向望去,沙海里全是蓬蓬松松的绿堆;倘若再掉头向东北方向看,那些沙丘全是秃秃的半边光头。红柳避开了沙丘承受烈日的西南面,牢牢地占据着稍稍背阴的东北侧。向下,拼命地把根扎向深处,这是存活的根本;向上,勇敢地与烈日进行抗争,这是与生俱来的品德。日日夜夜,岁岁年年,红柳就是这样生活着。即便是在那倒下的千亩胡杨林的身旁,又有一丛丛红柳木成长起来。
红柳不是花,但每一丛的上半截,均呈紫红色,远望,如一顶顶紫红漂亮的花冠,点缀美化着这灼烤人肤的戈壁滩。
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到我的人生世界。人的生命不长,也就是那么一段外出的旅程。如果我们能像红柳那样,永不放弃,人生在艰苦的逆境中也能增添无限风光与意义。
(有改动)
作者在文章最后一段说“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到我的人生世界”,“一种巨大的力量”指什么?结合文本,谈谈你对人生的认识。
第三节探究
即学即练
解析:本题考查考生发掘作品的丰富意蕴、探讨作品蕴含的人文精神的能力,能力层级为F,解答此题,既要联系文章内容,又要适当地进行拓展,联系社会、人生,但拓展时不可完全脱离文本。
答案:指红柳身处绝境,但不绝望,勇于与命运抗争的勇气和精神。联系人生,自然界中不凡、不屈和高贵的生命都能给我们太多的启示。生命只有一次,在人生的道路上,事业、前途、爱情……都可能会不顺利,人生也会陷入绝境,但不必悲观,不要绝望,只要一息尚存,一切都会好起来。生存本身就是一种资本、一种幸运、一种对不公平命运的勇敢的挑战和蔑视,人生就要像红柳一样,身处逆境却能够点亮、美化世界,赢得敬畏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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