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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或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若第二志愿或者征集志愿之后仍有个别专业未完成录取计划,则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剩余计划。
四、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一)优惠加分
按照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五、学费、住宿费
(一)学费
普通理科(理工类)3500元/年·人;对口高职类(文理综合)3500元/年·人;蒙授理科2800元/年·人。
(二)住宿费
700元/年·人—1000元/年·人。
(三)新生入学后如国家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亦做相应调整。
六、阳光招生
(一)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三)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七、招生咨询
电话:0477-8591166 8591288 ;E-mail:ndliuj@126.com
本章程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5年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了解更多2015年高校招生简章请大家锁定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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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内蒙古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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