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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7年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发布

编辑:

2017-05-02

六、监督与公开机制

1、北京大学2017年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七、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北京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北京大学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附件:北京大学在浙江招生专业(类)科目要求对照表.pdf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30日

标签: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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