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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编辑:sx_chenjp

2016-07-25

2016年高考工作已经全部接近尾声,为了方便大家,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已经发布,各位考生可根据下文了解具体相关事项安排,希望能帮到大家~

亲爱的同学,祝贺你成为四川音乐学院2016级新生,为方便你顺利到校报到注册,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规定:

锦江校区报到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8:30—下午17:00)

锦江校区报到地点:成都市新生路6号

新都校区报到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00—下午17:00)

新都校区报到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城区蜀龙路

报到期间,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请不要提前到校。报到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10张(黑白、彩色均可)。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请向学院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故不能到校就读的新生,请向学院招生处递交放弃入学的申请,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回我院招生处。

二、户口及保险:

1、成都市十区十县(即大成都)的新生不迁户口,省内其它地区及省外的所有新生均自行确定是否迁移户口。

2、凡迁移户口到校者,须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户手续,我校的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3、新生报到时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届时由保险公司现场办理。

4、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相关政策要求,新生报到时须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代收,缴费标准以最终文件规定执行)。持有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的城乡低保家庭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新生,报到时出具相应证明,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三、档案及组织关系:

1、纸质档案(含高中档案、高考报名表、体检表等)十分重要,各省(市、自治区)的新生请务必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区的招办领取,并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档案带到学院,报到时立即交所就读的院(系)办公室。

2、共青团员持团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团员证到各院(系)注册。

3、党员或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委组织部(或县级以上的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注明开往“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并写明具体的接收单位“四川音乐学院”,入学报到时由本人将介绍信交到各院系党总支,由总支统一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预备党员需带上密封后的党员材料)。

四、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我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锦江校区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音乐学、艺术史论专业9600元/年;作曲、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12000元/年。

2.新都校区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动画和播音与主持专业9600元/年;设计学(含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各专业)和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和游戏设计专业7200元/年;工业设计专业492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440元/年;其他各专业方向12000元/年。

五、我院新生住宿实行公寓制。根据公寓类型每生每年交纳住宿费800—1000元不等(住宿须知详见附件一)。

六、体检费、书本资料费等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取。

七、各项收费须在新生入学时一次交清。四种缴费方式:现金、刷银联卡POS(无手续费)、银行代扣(将学费等费用预存入指定银行卡,统一扣缴,详见新生缴费须知)、网上缴费(通过微信、网银等方式缴费,2016年8月后详见学校计财处主页)。新生入学后,请妥善保管好每次缴款收据,直至毕业。

八、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高中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到当地的(地、市、县、区)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

锦江校区帐户信息:

高校帐户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高校开户行:工行春熙支行

高校开户行行号:102651020906 高校账号:4402208009008800591

新都校区帐户信息:

高校帐户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 高校开户行:建行新都支行

高校开户行行号:105651009100 高校账号:51001518108050422544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鲜章,另附以上任意民政部门加盖鲜章的贫困证明书。

十、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各院(系)报到联系电话(区号028)

1.锦江校区:

作曲系:85430253 民乐系:85430433 管弦系:85430419

声乐一系:85430252 声乐二系:85430825 音乐学系:85430435

钢琴系:85430430 电子音乐系:85430157 歌剧合唱系:85430036

音乐教育学院:85430246 乐器工程系:85430376 现代器乐系:85430037

艺术学理论系:85430187 手风琴电子键盘系:85430161

2.新都校区:

艺术管理系:89390312 数字艺术系:89390906 戏剧系:89390111

舞蹈学院:89390315 传媒学院:89391964 流行音乐学院:89390297

国际演艺学院:89390333 成都美术学院:66440063

戏剧影视文学系:89390265 专科部:89397352

十二、四川省2015年新出台三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应征入伍详见附件二)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优惠。对报考川内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初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和录取。

3.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并获得相应学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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