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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3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三条 学校网址:http://www.huas.cn;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huaszj.cn;
招生办公室信箱:huaszsjyc@126.com;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兼传真)、0736-7186059。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湖南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5日正式发布,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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