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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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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我院按照陕西省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13000元/学年;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史论专业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1200元/学年。

第十七条 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xacom.edu.cn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5251287

传真电话:029-85253474  85391952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9日正式发布,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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