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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已于5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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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6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文史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每人每年3400元,理工类本科每人每年3700元;文史类专科(含文理兼收专业)每人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科每人每年3600元;艺术类本科每人每年5700元,艺术类专科每人每年5600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办学)每人每年14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每人每年12000元;软件类每人每年8000元;住宿费为每人每年6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项企业奖学金,为部分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自愿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满足授予第二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洛阳理工学院与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洛阳理工学院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就读(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洛阳理工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

招生部门: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073(传真)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电子信箱:zsb@l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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