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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

编辑:sx_wangha

2017-05-29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一文为考生朋友们提供了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等信息,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物联网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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