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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2
第二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SPT系列奖学金、学校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等。
第二十四条 学校面向有志报考越秀的优秀考生专门设立“新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本科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20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以上,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前2名、外省考生按投档线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2名者。
一等奖:1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总成绩居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以上,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前3名、外省考生按投档线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3名者。
二等奖:10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前4名者;外省考生按投档线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4名者。
三等奖: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浙江省考生高考总成绩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前6名;外省考生按投档线成绩与所在省相应批次线的差值排名,分别居全校本科考生文、理科前6名者。
外语特别奖: 5000元/人
评定条件为:品学兼优,第一志愿(平行志愿, 不含征求志愿录取考生)报考学校,普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140分(含)以上者。
(新生奖学金评定具体办法,详见学校《学生手册》,各类奖项奖金靠高获得。)
第九章 帮困助学
第二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设立多项贫困助学基金,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也设立品学兼优贫困学生专项出国(境)交流学习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贫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经申请后从事行政助理、后勤服务、图书馆管理等勤工助学工作,并获取勤工助学金。
第十章 录取查询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省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有关途径查询录取情况;省外考生可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供的有关途径查询。同时,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zyufl.edu.cn/)查询录取情况。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2017级学生分设两个校区学习:
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国际学院的新生在镜湖校区就学;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新生在稽山校区就学。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如以上录取规则与国家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有不相符的,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招生监督及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学校稽山校区)邮编:312000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88343004、88343005
学校监督电话:0575-88378476
学校在线咨询:http://zs.zyufl.edu.cn
学校传真:0575-88336659 招生信箱:zs@yxc.cn
学校网址:http://www.zyufl.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yufl.edu.cn
招生微信:zs-yxc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yxzsb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2017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未尽事宜由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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