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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0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奖、助、贷、勤、补的资助政策体系。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职升高职学费补助、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和勤工助学等奖助项目。
十三、毕业
(一)学院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将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由教育部监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毕业生就业实行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并按国家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手续,使用统一签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学院招生网站或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及时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十五、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十六、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530226
招生与就业处电话:0771-4212461,4213131
传真:0771-4213255,4213299
Email:zsb@gxzjy.com 网址:www.gxzjy.com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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