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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0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五条 2017级普通本科生收费标准为:文法财经类和理工外语类学费每生每学年18000元,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学生代办费按照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以上收费标准我校已于2016年5月23日向陕西省物价局核准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学校收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62976824、83480158、83480196(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 710038
网 址: www.xcxz.com.cn
电子邮箱:xcxzzsb@sina.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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