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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省内)

编辑:sx_wangha

2017-06-12

17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为考生朋友们提供了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编制、录取规则等信息,详情如下:

为保证南京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学制和证书

1.学校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院校代码:111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院校代码:1613

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院校代码:1504

学校性质:江苏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2.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3.学制:四年、五年、八年(本硕连读)和九年(本博连读)

4.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学位证书;符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颁发合作学校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由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以访问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

三、报考条件

凡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务必请考生关注并合理填报专业志愿。除执行上述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原则上要求报考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针灸推拿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原则

根据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报考院校代码为1113、1504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院校代码为1613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者访问学校本科招生网。

3.学校对进档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一个A+加2分,出现两个A+则加5分。进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参加专业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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