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6-14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再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在入学三个月内,江西农业大学将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含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要求者,学校根据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本科毕业证;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被江西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应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之内,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办。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特长奖学金、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七条 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江西农业大学设有专项扶困补助资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支持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根据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本科文、理类4090-522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软件工程10000元/年,物联网工程10000元/年, 软件工程(+英语) 10000元/年,软件工程(+会计) 10000元/年,软件工程(+金融) 10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第八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询QQ:399926542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jxndzsb
学校网址:http://www.jxau.edu.cn
招生办微信号:jxn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330045
第三十一条 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zs.jxau.edu.cn/)公布。
第三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对于考生咨询的意见或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三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17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就为朋友们提供到此,有兴趣报考该学校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本文。如果考生还想知道更多有关2017招生信息,可以直接点击[2017年招生章程]找到更多学校2017招生动态。
标签:各省重点高校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