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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五条 我院2017年分专业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9个。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参加2017年国家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
第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普通高考考生首先应根据自己的高考科类,在《贵州省2017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高职《专科》查询我院各专业招生代码等专业信息,然后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九条 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条 我院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2017年贵州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七章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第十六条 学院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发放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是我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地址:贵州福泉金鸡山东路
邮政编码:550500
联系部门: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4-7012345 7025555
传真号码:0854-7017778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zyyxy.com
标签:各省重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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