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5-03
七、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一)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送相关材料,中学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所有经审核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或考生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相关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相关考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报名系统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九、本简章最终以教育部公示方案为准。
十、本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022-27401800
监督电话:022-27403794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354
附件一:天津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二:天津大学2017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docx
2017年天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已经正式公布,有兴趣报考天津大学的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如果考生还想了解更多高校的招生简章,就同学们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院校库栏目。
标签: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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