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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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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8

10.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11.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

12.我校2016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3.按照云南省气象局与云南大学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我校2016年面向云南省定向招收5名大气科学专业本科生,具体要求见《云南大学2016年大气科学专业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五、学费标准

1.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学院录取新生入学后,一、二年级按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收费;三、四年级,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2000元。

六、入学

1.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2016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3.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 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 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毕业证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其他

1.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规定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zsb.ynu.edu.cn

纪律监督电话:0871-65033908

联系电话:0871-65033819

0871-65032173

电子信箱:zszx@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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