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5-15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凡参加2015年春、夏高考,体检合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合格、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及职业技能合格(春季高考学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考生填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各专业志愿具体情况,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山东海事职业学院的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二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2、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3、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5、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考院的规定执行。
7、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提供英语教学。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新生的教材、卧具、校服、实训服等费用在学生入学注册时预收,多退少补,按实结算。
第十五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3)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
2、学院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2)院长奖学金:每人次2000——3000元。
3、企业奖学金。
第十七条学院实行助学政策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
2、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帮助。
3、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海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山东海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536-2928099 2928009
网 址:www.sdm.net.cn
电子邮箱:shandonghaishi@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河滨街2号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山东海事职业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相关推荐:
标签:山东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