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haody
2016-0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2016年济宁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2016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宁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宁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八条 学校校址:
太白湖校区: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6号。
任城校区: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
高新区教科园: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16号。
日照校区:日照市学苑路669号。
第九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研究生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概况:济宁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医科院校。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济宁医学院济宁国家高新区教学科技园”,占地总面积1244226.22平方米,建筑面积674144.55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7.1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3亿元,馆藏图书总量为134余万册。学校建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
标签:山东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