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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普通本科、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退学学生学费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助学金,资助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生。学校还制定了勤工俭学制度,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二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报考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http://www.sdyu.edu.cn
邮箱:zsb@sdy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2016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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