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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高考加分政策 取消两类保送资格

编辑:sx_haody

2014-06-27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刚刚公布的关于调整2014年山东省高考加(降)分政策的通知,从2014年起,取消两类保送资格,新增三类加10分投档。

取消两类保送资格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山东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2、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山东省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三类考生可加10分投档

根据新规定,2014年起,有三类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2、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3、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

调整政策是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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