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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航空职工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编辑:sx_liujy

2016-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西安航空职工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职工大学,国标代码:50989,在陕招生代码:8107。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力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力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特点:具有鲜明的航空专业特色,为祖国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具有责任感和协作创新精神、即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第五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东段

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www.sfygxy.com

宝成工学院校区在宝鸡市清姜工业区益门堡1号

邮编:721006 学校网址:www.bcgxyzb.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办负责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办法的制定及实施,招生计划的申报、调整,招生录取手续的办理等;教务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试卷命题、考试、成绩评定等;学生处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学籍注册、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实等;财务处负责学费的收缴工作;工会负责整个招生过程的监督和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总校招生信息网:www.sfygxy.com

总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6837451

宝鸡校区:www.bcgxyzb.cn

宝鸡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917—335500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及专业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 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6年3月7日至25日在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16年3月18日至25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如下:

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   考核内容 分值 内容
普通高中入学者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00分 A级:100分 B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10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0分 面试(60分)
笔试(40分)
“三校生”及同等学力者 文化基础考试 100分 英语、数学、 语文(作文)
职业技能测试 200分 面试

西安航空职工大学综合评价考核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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